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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三日,遞出人生第一張離職單,倒也不是之前沒有離開過職場,
但就是正式的離職單,這算是很認真想過後丟出去的,打算揮別已經待了四年半的公司。

考量因素大概如下 :
1. 同理念的同事紛紛求去
2. 現有工作未能獲得成就感
3. 完全不想接受成為另一個人的助理這種感覺

於是乎,我丟出去了,正式提出我想離職的打算。
到了現在這個年紀,考量現在的經濟狀況,其實薪水好像倒也不是這麼優先考量的因素,
企業能否留住人才,通常可由三因素判斷
1. 薪水 (此地薪水在南台灣來說算是還不錯優渥的)
2. 公司未來發展性 (公司基本上是個好公司,但也是得看經營者怎麼經營它)
3. 成就感 (初到前兩三年大概還有這麼點,但後來幾乎是被磨到沒了)

很坦白說,在這裡能獲得的成就感真是越來越低,尤其是以一個工作那麼多年的人來說,真的,大多數的時候會有種浪費生命的感覺,感覺不到被交付的重要感,感覺不知道為何而努力,感覺不到明早打卡上班的時候我應該有哪些事情是Priority的,太多感覺會讓人覺得不知道在這裡的目的為何。

為了我的辭呈,老闆兩三次約見我,我明白了他的考量,確實在現階段我是沒辦法配合像之前的工作型態,常常下班後還應酬到三更半夜,或是喝酒喝到呼氣都是酒精的味道,因為我結婚了,有小孩了,工作與家庭我沒辦法兼顧時,我一定選擇家庭的。

說起來很諷刺,我明明很討厭這些男女不平等,明明唾棄這種對已婚女性的性別歧視,但不得不承認的是,這個社會還是有太多給已婚婦女對於就業職場的限制太多,這是社會文化給的,在大多數的台灣企業主都有這種感覺的話,其實很難改變甚麼。

也許是因為剛好太多人在這個時機點離職,所以公司缺人手;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剛好不希望現在正在要開標的案子沒有人可以弄,所以動之以情,說之以理的方式來挽留我,這點我倒是非常意外,本以為提出辭呈後能很火速地被請出公司,畢竟真的覺得自己被冷凍太久,已經有點無感了。

會談完的結果暫時就這樣吧,預計十月開始休育嬰假,這段時間希望就讓自己好好休息放空一下吧,想去學點自己想學的東西,想去報名觀望很久的課程,想讓自己好好停下腳步,也許我真的對於工作還是不能完全放下,所以才又選擇留下來,但,現階段就這樣吧,剛好給自己放三個月的假。

他是怎麼樣的人,我知道,我不是幫忙爛人,說白點,就是還想多掙點錢,調整自己的心態後再重新出發看看,希望三個月後的我,有更不一樣的體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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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s. 莎瓦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